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知识产权局,各有关单位:
按照《湖北省授权专利补贴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根据全省2007年度专利授权情况和2008年度资金情况,为做好2008年度全省授权专利补贴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补贴对象:
1.2007年度内被授予国内发明专利权的本省专利权人;
2.2007年度内有国内授权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的本省企业(本通知所称企业,以能提供企业营业执照为准,包括已经改制为企业的科研院所和事业单位)。
3.2007年度内被授予外国专利权的本省职务发明专利权人。
二、补贴标准:
1.发明专利补贴的标准分为职务发明和非职务发明二个类别,职务发明补贴3000元/件,非职务发明补贴1000元/件。
2.企业授权专利补贴标准:实用新型专利补贴1000元/件,外观设计专利补贴1000元/件。
3.授权外国专利补贴标准:3万元/件。
三、申报补贴的单位和个人应提交的材料(各一式二份):
1.《湖北省授权专利补贴申报表》;
2.《申报单位(个人)上年度授权专利汇总表》;
3. 申报补贴的单位须提交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复印件,申报补贴的个人须提交专利权人身份证或所在地居住证明复印件;
4.专利证书原件(供审核)及复印件。
四、补贴申报工作
2008年授权专利补贴申报工作将分上下半年各进行一次,各专利权人可自行选择申报时机。
1.受理授权专利补贴申报的时间分别是上半年的5月20日至6月20日和下半年的9月1日至9月30日。
2.各市、州、直管市知识产权局负责受理本地的补贴申报,对本地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后,向省知识产权局报送本地的《市州年度授权专利补贴申请情况汇总表》一式二份及补贴申报人提交的有关材料一式一份。
4、中央及省属在汉大型企业、大专院校、科研单位及省直各类机关团体将本单位申报补贴情况汇总后,可直接向省知识产权局报送。
5、申报材料应符合要求,所需表格可在http: //www. hbipo. gov.cn下载。
五、补贴款的发放
经审核符合规定要求的,将发放补贴款。补贴款发放方式将按照省财政有关规定执行。
六、补贴申报人应提供真实的材料和凭证,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已补贴的费用全数追回,取消后三年申报省授权专利补贴的资格,并依法追究责任。
请各市、州、直管市知识产权局及各有关专利权人接此通知后,抓紧布置,并按要求认真组织申报。
联系人:协调管理处 马骏
电 话:027-87168519
二〇〇八年五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