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技术资料交底要求
1、发明或实用新型的名称:应简单明确地表明发明或实用新型的 实质内容,可按其技术性质命名,也可按其用途命名,或技术、用途双重命名。应避免使用宣传性、广告性词汇。名称一般不超过25个汉字。 2、技术领域:即本发明创造直接所属或直接应用的具体技术领域。 3、背景技术:即对本发明或实用新型最接近的已有技术特征的描述,指出该已有技术存在的缺点或不足之处。引用的技术文件应注明其出处,例如期刊、杂志、手册和书籍的名称、期号、卷号等;专利文件要写 明国别、公开号和公开日期。 4、对本发明或实用新型的简要描述:该说明应使他人能理解本发明创造要解决的技术问题及其解决方案,如果该发明创造涉及产品,应当描述产品的机械构成、电路构成或化学成分,说明组成产品的各部分之间的相互关系,(例如形状、位置、连接关系等);对于方法发明,应当写明按时间顺序进行的步骤,包括可以用不同的参数或者参数范围表示的工艺条件。从技术角度阐明本发明创造的优点或有益效果。 5、附图:必要时申请文件应有附图,附图以机械制图的标准绘制,实用新型申请必须带附图。
6、附图说明:对有附图的发明创造图示的内容所作的简要说明,如“图1为本发明的结构示意图;图2是本发明的分解装配示意图”等。 7、实现本发明或实用新型的具体方式:必须列举1至3个能实施本发明创造的具体例子,其描述应当详细到没有发明人到场他人可以再现发明的效果(有附图的应当对照附图),化学化工类至少3个实施例。
申请外观专利
申请外观设计专利要提供符合要求的图片或照片,并提供设计简要说明一份。图片要求提供六面正投影视图和立体图,如没有图片和照片可提供实物样品,由我们提供拍照,费用另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