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商标是“电鳗”图形,却宣称“鳄鱼专卖”,日前,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海淀分局(以下简称海淀工商局)对涉嫌侵权的克劳克达鳄鱼服饰(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克劳克达鳄鱼公司)的4家服装加盟店进行了突查,并暂扣了一批涉嫌侵犯“鳄鱼”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服饰。
据悉,海淀工商局接到法国拉科斯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拉科斯特公司)投诉称,该公司是“鳄鱼”图形注册商标持有人,在中国拥有在第18类和第25类商品上注册的“LACOSTE鳄鱼”商标。近来,市场上有叫作“克劳克达鳄鱼”的专卖店,正在利用拉科斯特公司的注册商标“鳄鱼”中文文字以及与拉科斯特公司的前述鳄鱼系列注册商标相近似的“电鳗”商标大肆宣传,并长期利用一至三折的低折扣,以及“鳄鱼清仓”、“换季清货”等方式吸引消费者。目前,克劳克达鳄鱼公司的店面发展迅速,已经遍布全国各大中城市,且均将店面开在繁华地段。这种“傍名牌”、“搭便车”的主观意图是显而易见的,其侵权行为严重扰乱了市场秩序,同时也损害了商标权利人及普通消费者的利益。
2009年11月10日,根据投诉,记者随同海淀工商局执法人员来到位于北京市海淀区的一家“克劳克达鳄鱼”加盟店。该加盟店的门面上标注着“CLIOCODDLE”字样,滚动电子屏上循环播放着“鳄鱼专卖,清仓处理”等系列宣传语,店里也挂满了“换季清货、鳄鱼专卖”的条幅,在部分衣物上还标注着“克劳克达鳄鱼服饰(深圳)有限公司”字样,“鳄鱼”的字体明显大于其他字体。
在执法过程中,该店负责人未能提供“鳄鱼”商标授权使用书,而是拿出一份《连锁加盟授权书》。据该授权书显示,克劳克达鳄鱼公司授权谢某代理、销售克劳克达鳄鱼系列产品,签署日期为2008年1月1日,有效期截至2012年12月3日。
对于该份《连锁加盟授权书》的法律效力,现场执法人员表示,克劳克达鳄鱼公司早在2005年就被当地工商局吊销了营业执照,目前不存在该公司。而这家专卖店在相关服饰上突出使用“鳄鱼”二字涉嫌商标侵权,其宣称“鳄鱼专卖”的行为存在主观上的故意,涉嫌不正当竞争。
记者在现场注意到,该加盟店的所有衣物上均标注有与“LACOSTE鳄鱼”图形注册商标相似的标识。对此,拉科斯特公司代理方万慧达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的朱志刚告诉记者,该图形是克劳克达鳄鱼公司仿照法国“鳄鱼”图形商标注册的“电鳗”商标。据悉,该公司注册“电鳗”图形后,擅自将图形的头部和下腹稍作改动贴在衣服的标签上,在销售的过程中,又以“鳄鱼”品牌进行宣传,一般消费者不仔细看图形很容易上当受骗。据朱志刚介绍,克劳克达鳄鱼公司一直都在宣传“鳄鱼专卖,清仓处理”,以此来作为虚假的广告噱头,并配以“超低”的折扣,让消费者上当受骗;而真正的法国“鳄鱼”是不会宣传所谓的“清仓处理”的,即便打折也不会打很多。目前,法国鳄鱼已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撤销“电鳗”商标的申请。
来源:中国知识产权报